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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通道”片区基线调查及功能融合专题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2021-12-08 09:14:12 广东国利招标 次阅读
项目编号:C122051-20210159 开标时间:2021-12-29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的委托,对 ““深中通道”片区基线调查及功能融合专题研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C122051-20210159

二、项目名称:“深中通道”片区基线调查及功能融合专题研究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采购预算(人民币)

“深中通道”片区基线调查及功能融合专题研究

一项

详见任务书

人民币186.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项目品目: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任务书》。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合格的投标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设备合同或收据或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上网站截图;2、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如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

(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组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领购采购文件须知:(1)只接受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2)已成功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3)若已登记及领购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4)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把合格投标人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5)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文件获取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6)为了招标文件的获取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www.gdglzb.com/downloadmore/3011.html)(7)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 12  09 日起至2021年 12  15 日(5个工作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 12  29  09  00 分 至2021年 12  29  09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2021年 12  29  09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开标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510030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③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

④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glzb.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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