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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功能研究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19 17:13:58 广东国利招标 次阅读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9日 项目编号:C111011-2019195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委托,对“脑功能研究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C111011-2019195

二、项目名称:脑功能研究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交货期

允许进口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

1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仪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2

44.00万元

88.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2

*脑电测量系统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3

50.00万元

150.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3

医用控温仪系统

3

45.00万元

135.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4

*脑部与区域血氧检测系统

3

82.00万元

246.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5

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3

57.00万元

171.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合计

人民币790.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1、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品目:A0320医疗设备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标“*”为核心设备产品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或备案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

(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效率,供应商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 12  20 日起至2019年 12  26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第六条合格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 01  09  14  00 分至2020 01  09  14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2020 01  09  14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开标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5200402

传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4楼2402室

邮编510000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glzb.com)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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