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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制水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7-10 17:21:16 广东国利招标 次阅读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委托,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制水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121051-201815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制水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包组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1

纯化水制备系统

1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人民币85万元,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2

注射用水制备系统

 

1

2.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7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八、公告媒体:①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dglzb.com)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1日09时30分至2018年8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8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地址:越秀区先烈南路54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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