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2017广东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前期策划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12051-016F111 )采购所需货物。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报价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相关货物提交密封报价。有此报价意向的合格报价人可从以下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采购文件。
2.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下列项目内容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包组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类别 |
项目服务期限 |
一 |
2017广东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前期策划服务项目 |
48万元 |
服务类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
3.合格报价人指: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b. 具有设计、策划能力的的公司
4.文件公示时间: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17 日(1个工作日)。
5.询价文件将对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发售,发售时间为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17 日(1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洽购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
6.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a.营业执照;
b.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c.合格报价人的证明文件。
7.报价文件于2017年 7 月 18 日上午10:00~10: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封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询价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8.兹定于2017年 7 月 18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点报价。届时请报价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封仪式。
接收报价文件和开封地点: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开标室
9.公告媒体:
①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②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glzb.com/)
10.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地 址: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3栋301-304室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5200402
传真:020-85200421
联系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