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榄核镇外江河道(李家沙水道、沙湾水道及西樵水道)水面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6-06 11:56:01 广东国利招标 次阅读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榄核镇外江河道(李家沙水道、沙湾水道及西樵水道)水面保洁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112033011121
二、采购品目:C1602水污染治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外江河道(李家沙水道、沙湾水道及西樵水道)水面保洁项目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竞争性磋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类 别 数 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人民币)
榄核镇外江河道(李家沙水道、沙湾水道及西樵水道)水面保洁项目 服务类 1项 一年 45.504万元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六、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 6 月 7 日起至2017年 6 月 13 日(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室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 年 6 月 19 日14时00分至2017 年 6 月 19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7 年 6 月 19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室开标室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联系人:郭伟南
电  话: 020-849292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5200402
传  真:020-8352004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A座)15楼1510室
邮编:  510000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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